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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山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2-03 04:39 文字:【】【】【

  8月4日,枣庄市山亭区“强化诉前调解 助力产业突破”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山亭区人民法院以区、镇街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工作契机和依托载体,投资3000余万元一体式建设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区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调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四项机制”抓实前端矛盾预防化解“治已病”,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发布会上,山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明军说:“今年以来,我院一审发改率0.2%,位居全省第2名,服判息诉率92.03%,位居全省第11名,结案率75.12%,位居全省第7名,结收比84.66%,位居全省第11名,万人成讼率64.1,位居全市第2名。”

  一是突出党委“领导力”,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早在2020年初,山亭法院紧密结合地区和部门工作实际,推动区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诉源治理、创建“无讼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山亭”建设考核体系的通知》等4部文件。2021年又连续出台了《关于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部文件。

  二是发挥部门“聚合力”,调动非诉力量参与矛盾调处的积极性。推动区委政法委调整优化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召开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议,公布19个成员单位的常驻、轮驻人员名单及时间表,在全区推动构建起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协同的诉前调解工作新格局。

  一是推进解纷“实战化”,以系统思维优化诉前调解工作体系。在考核机制上,由区委政法委代表区委,以诉前调解成功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万人成讼率、无讼村居建成率等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评价指标及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体系为工作抓手,加大相关考核权重,在党委层面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属地镇街及村居责任,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参与诉前调解、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责任体系。

  在机构设置上,在区级“一站式”矛调中心下设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作为山亭法院派驻到区“一站式”矛调中心的工作单元,并将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原则上全部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在镇街层面,在5处人民法庭成立诉前调解指导团队,做到一镇街一法官,并与镇街“一站式”矛调中心开展融合共建。

  二是诉调对接“广覆盖”,以内外联动凝聚多元解纷工作合力。完善联动解纷“大格局”。在工作路径上,在法院外部层面由区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委派指令,按照案件性质及辖区,横向上分流至19家入驻区“一站式”矛调中心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行业部门,由相关行业调解组织负责办理;纵向上则委派至案件属地的10个镇街“一站式”矛调中心,由其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村居(社区)的网格员、“两委”委员、村居法律顾问、“五老”乡贤协助配合参与调解工作。区法院、人民法庭负责对诉前调解案件进行跟踪、指导和管理,构建起条块结合、内外联动、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

  打造多元解纷“桥头堡”。在法院内部层面,由区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根据案件性质,直接分配至相应员额法官名下,所有法官及法官助理、驻庭特邀人民调解员靠前一步指导、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功转入正式立案的,原则上仍由原承办法官负责继续进行审理。通过法院主导、司法赋能、实战化指导、定期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等各类调解力量开展诉前调解的专业化能力和调解成功率。通过诉前调解,建立诉讼案件分流闸,健全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

  一是推进调解“案件化”,提升后续审判适用法律效力。在卷宗管理上,对于诉前调解实行案件化管理,一案一调解卷宗,对于当事人基本信息、无争议事实、案件争议焦点、初步调解意见、送达地址确认等相关信息进行“五固定”,并记载文书送达、调查、调解等工作全过程,真正做到在调解中调查、在调查中调解,避免出现程序空转、案件回流。在调解效力上,诉前调解不成功转立案审理的案件,诉前调解卷宗中已经当事人双方、调解员确认的案件事实,原则上不允许推翻,案件裁判结果原则上应与双方的调解方案差距不大。如确需推翻诉前调解中确认的事实,或裁判结果与调解方案差距过大的,须由承办法官做出书面说明。

  二是提升流程“闭合力”,建立“诉转调”“调转诉”全链条机制。在流程转换上,对于委派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诉前调解中心或者相关法庭的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出具“诉前调确”“诉前调书”等法律文书或者作撤诉结案处理。对于委派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则于3日内进行正式立案。对于简单案件,进行速裁快审。对于复杂案件或者类型化案件,则转由精审团队或者类案审判团队,实行繁案精审、类案专办。

  通过建立健全“诉转调”“调转诉”运行制度机制,真正把诉前案件调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微循环”和“神经末梢”。今年上半年,已有19个行业部门、75个调解组织、179名调解员入驻人民调解平台,接受委派调解案件1837件,调解成功863件,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达46.98%,且持续稳步攀升。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50余万元。

  一是提升主体“执行力”,充实提高个案奖补资金福利待遇。设立诉前调解纠纷专项资金,调解中心调解员运转经费由法院予以保障。对于相关部门的调解员进行个案奖补,每调解成功1件计发100元,及时履行完毕的,每件计发150元。对于未调解成功,但实质完成调解相关工作任务规范的,酌量发放奖补报酬。定期开展“金牌调解员”评选奖励活动,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换。目前,已经申请财政拨付专项个案奖补资金40万余元,并已根据调解员办案业绩进行据实发放。

  二是调动核心“战斗力”,建立完善差异化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山亭法院在全市率先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差异化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差异化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诉前调解工作分解到考核办法之中,最大限度发挥差异化绩效考核对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这一核心群体的管理“总牵引力”。加大诉前调解案件权重系数,按照1:1.5的比例计入法官和法官助理实际办案数,与法官、法官助理奖励性绩效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相挂钩,充分调动法官、法官助理参与诉前调解积极性,真正实现由“要”为“我要干”的转变。(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孟令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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